江苏大学管理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

发布时间:2017-07-18 编辑:张莉

  江苏大学管理学院已经公布了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,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,欢迎阅读参考。

  根据国家以及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,结合我院具体情况,特制定管理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。

  一、 管理学院专业复试线

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人数 英语 专业一 总分
120100
★管理科学与工程
15(含推免和自主招收3人,辅导员专项2人) 45 45 100

  二、复试内容要求

  (一)复试内容包括:资格审查、专业能力考核、综合能力考核。

  (二)资格审查具体要求

  1.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、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原件;

  2.已获硕士学位证书考生: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、学历毕业证书原件(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本科毕业证书);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: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;应届硕士毕业生:提交学生证原件。

  (三)复试具体要求

  1.复试面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。

  2.专业能力考核成绩、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。

  3.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。考生自由选择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领域某前沿问题的一个方向,撰写一篇关于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,以及本人对其的认识、看法和主要观点的论文。该论文分为文献综述和自己观点两大部分,字数为3000-6000字,要求正规论文格式,必须列出参考文献等。论文一式五份,复试时提交复试小组。

  4.综合能力考核注重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、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。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、专业素质、方法技能、外语听力口语水平、思维能力、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。

  (1)考生已有科研成果,占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20%。考生将个人科研成果、获奖证书、发表的论文论著、硕士论文等能证明考生学术科研能力水平的材料装订成册(一式三份),以便复试小组加以参考。请携带原件以备检查。

  (2)综合能力面试,占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60%。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。

  (3)外语听说能力测试,占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20%。采取测试教师与考生问答或对话的形式进行,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。测试重在考查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,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、使用语言的准确性、流利程度、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。

  (4)推荐免试、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需参加复试,复试内容和形式同普通招考方式考生。

  三、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

 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(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)。复试成绩计算公式为:复试成绩=(专业能力考核成绩×30%+综合能力考核成绩×70%)。

  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。复试成绩权重(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)为50%。总成绩计算公式为:总成绩=初试成绩÷2×50%+复试成绩×50%。

  四、调剂复试程序和破格复试程序

  根据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,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上线人数充足,不接收调剂复试人员和破格复试人员。

  五、复试日程安排

  注意:下面所列复试时间为初定时间,若有变动另行通知。

复试环节 时间 地点
资格审查 2016年5月14日
10:00
江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(三江楼1419)
专业能力考核 2016年5月14日
13:00-17:30
三江楼 1411
三江楼1421
综合能力考核

  六、拟录取原则

  (1)非定向就业考生

  学院按非定向就业考生的复试合格总成绩排序,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学院资格审查工作组在复试前须严格审查考生的报考类别,录取后(包括在读期间)非定向就业考生不得更改报考类别,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学籍资格。

  (2)定向就业考生

  学院按定向就业考生的复试合格总成绩排序,确定备选名单,学校根据各学院招生指标使用情况,按备选次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  未按要求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学院根据本单位导师招生人数限额规定,超出招生限额的再进行导师双向选择,最终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、公示。对不予录取的考生,学院会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。

 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,由研究生院向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发放调档函,并通知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定向协议和全脱产学习证明,详见《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。

  七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,按照《江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》(江大研〔2016〕5号)、《管理学院关于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研究生报考与录取的补充规定》(管字〔2014〕8号)执行,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
  八、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 陈天旻

  电话:0511-88790129,1595128396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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